会展设计会展法律关系概述

会展设计会展法律关系概述

1.会展法律关系的定义。会展法律关系是指由与会展相关的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在会议与展览活动中各方当事人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⒉会展法律关系的构成。会展法律关系的构成是指构成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它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部分,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就构不成法律关系。

(1)会展法律关系的主体

会展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会展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即在会展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人或组织。我国会展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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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国家有关管理部门;

②会展组织者;

③会展场地经营商;

会展设计参展商;

⑤会展服务代理商;

⑥会展参展者等。

所有主体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参加展会,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会展法律关系的客体

会展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会展法律体系中权力(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会议或展览场地、展览品、销售物、服务行为、管理行为。

(3)会展法律关系的内容

会展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会展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会展权力(利)和义务。会展权力是指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会展活动的执法权。会展权利是有权从事一定会展活动或要求对方作出一定行为的权利。会展义务依法必须作出一定会展活动或不作出一定行为。依据不同主体包括主办单位的权利义务、承办单位的权利义务、参展商的权利义务、观众的权利义务、组展单位的权利义务和执法机关的权力义务。

3.会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会展设计会展法律关系的发生是指会展法律关系的形成,即在会展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会展权利和会展义务关系。会展法律关系的变更是会展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发生变化。会展法律关系的终止就是会展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会展权利和会展义务的消灭。会展法律关系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处在不断的发生、变更和终止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