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展位搭建公司展会展位销售工作分哪三个步骤?

上海展位搭建公司展会展位销售工作分为三个步骤,即:征求目标客户的参展意愿;收取展位费并提供售后服务。展会销售展位工作以电话销售为主。

第一步是咨询目标客户的参展意愿。

洽谈并签订展览合同;咨询目标客户参展意愿,掌握展位销售信息。从事展位销售的业务人员,根据掌握的目标客户信息,通过电话一一咨询客户参展意愿。

业务人员应根据新老客户的不同特点,在电话咨询中及时有效地进行展会宣传。对于新客户,展会要全面介绍,加深客户印象。对于老客户,重点介绍本次展会的特色,提升客户好感度。

客户在咨询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态度,是否愿意参加展会,或当时无法明确表达意愿,应视为业务人员的正常反映,是有价值的信息应该从中捕获。对于表示不参加展会的客户,应尽量了解原因。这些原因一般包括:对展会没有信心;公司没有参展预算;制造商与代理商之间的分歧;与参加其他同主题展览时间冲突;对上届展会效果不满意;参展商业务人员已调动;展位价格被认为不合理;等等。业务人员应根据客户反馈情况,及时深入分析情况,确定对策,争取与客户进一步沟通。

对于有意愿参展或同意考虑参展的客户,包括愿意接受展会信息的客户,业务人员应及时发出参展邀请函,以便为下一步展会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创造条件。大多数参加展览的邀请都是通过邮寄或通过互联网发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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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上海展位搭建公司洽谈并签订参展合同。

展会合同的洽谈和签订是展会销售工作中的关键环节。

对于明确表示参展的客户,业务人员应及时与其洽谈预订展位。谈判一般围绕两个重点进行:一是展位租赁价格;二是展位租赁价格。二是展位在展馆的具体位置。对于明确表示参展的客户,业务人员应及时与其洽谈预订展位。展位价格,包括标准展位和光地租金,基本以邀请函公布的价格为准进行调换。至于展位在展馆内的具体位置,以展会组织方事先确定的展位平面图为准,具体位置根据客户选择的意见进行预留。

在中国,展会邀请函中公布的展位租赁价格与展会合同中实际达成的价格不一致,后者普遍低于前者。这在很大程度上被认为是一种销售策略。但两者的差价由展览组织在销售工作开始前统一规定。有经验的展览机构通常会设定一个统一的最低展位租金,即销售底价,以避免机构内部的销售竞争。此外,许多展览机构对长期合作的老客户,以及租用展位较多(或租用面积较大的空地)的大客户,都给予价格优惠,以促成与参展商之间的紧密业务关系。两方。

客户根据展位平面图预定展位位置,一般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即按照签订参展合同的时间顺序,先签订参展合同的客户参展合同签订时间优先选择展位位置。

与客户洽谈并就展位价格和展位位置达成一致后,业务人员就可以开始签订参展合同了。展览合同一般是展览组织提供的标准合同,内容包括展览会名称、举办时间、地点、展览组织和参展商名称、预留标准展位数量或面积。光地及展位数量、租金及展位费用总额、支付方式等,并附展位位置图。根据客户的要求,双方还可以签订无形式的展览合同。非标准合同的内容往往比标准合同更为详细,特别是在双方的责任和违约处罚方面。

参展合同草案通常通过电话、传真或网络邮件发送。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多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发送,作为法律文件由双方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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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上海展位搭建公司收取展位费,提供售后服务。

收取展位费和提供售后服务是展会完成销售工作的阶段。

对于已签订参展合同的客户,业务人员应按合同约定向客户收取参展费用。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的,及时催收;合同约定先付定金、定金或垫款,后付余款的,分期收取。参展商定金、保证金或预付款,一般为合同总金额的30%。参展商定金、定金或预付款一般在参展合同签订后一周或十天内交付。参展保证金的支付或保证金后的余额一般应约定在展会前一个月支付。客户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参展费用的,展会主办方可将客户预定的展位出售给其他客户。同时,根据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不得退还客户的定金或预付款。客户的参展费用一般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也有少数客户(多为小企业,甚至是个体参展商)以现金支付。

展会组织机构按合同向客户收取参展费用后,应向客户开具发票(在中国,政府部门举办的展会也可开具符合财税规定的收据)。

委托人已按合同约定缴纳参展费用,展览组织应按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一般包括:在会刊或会刊上免费为客户刊登客户简介和联系方式,提供展商服务指南,接受咨询,提供一定数量的会刊、会刊、入场券,以及代客联系酒店住宿、展品储运、展位装修、合同承诺的其他免费增值服务。